1、电子烟产品奖励标准:根据广东省烟草专卖局2023年7月1日生效的《涉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规范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,”电子烟烟弹、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,以货值金额的2%为计算基准;采取罚款处理的,计算奖励金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。单起案件最高不超过1万元“。
2、举报奖励案值计算:根据广东省烟草专卖局(公司)计划处公布的品牌零售价均价估价,不是依据单一零售价估价的,2024年的标准暂未发布。
3、举报方式:涉烟违法行为由各区烟草专卖局属地管辖,可以向白云区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提供线索(举报电话:020-36606188);非工作时间可拔打110,由110指挥中心与我局打假专线对接;案情紧急,可拔打打假举报专线:1392951114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