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,罚款1000元!近日,海南省屯昌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,一起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。这是海南省首例因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而被处罚的案件。
日前,屯昌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辖区某电子烟零售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。屯昌县烟草专卖局迅速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,组织执法人员核实举报内容,对涉案电子烟零售店依法开展检查。通过对店内负责人进行询问、制作询问笔录,调取销售视频及微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,证实了该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事实。根据新修订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有关规定,屯昌县烟草专卖局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: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1000元。
据了解,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部署,海南省烟草专卖局持续加强督导,督促各市县烟草专卖局与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,深入推进“守护成长”专项行动开展,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。下一步,海南省烟草专卖局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,以更加坚决有力的举措,打击违法行为、净化市场环境,切实保证未成年人不受烟侵害;同时,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,引导未成年人远离烟、不吸烟,健康成长。